日本商业保险参与长期护理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4月17日,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末吉建介,在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发言中,介绍了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与遇到的问题。
日本老龄化社会的现状和伴随的挑战
1、日本老龄化社会现状
日本在2007年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之后,日本人口老龄化比例将上升到40%左右。虽然现在日本很多人65岁依然可以继续工作,享受人生。但更严重的是,7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不断上升。
据预测,到2050年,日本7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到2420万人,相当于如今北京市的常住人口总数,7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占日本总人口比例的20%以上。而随着老人身体机能的老化,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比例大大增加,因此有护理需求的老年人也不断增加。
2. 老龄人口长期护理所带来的负担
在日本长护险制度中被定级为需要三级护理,也就是中档水平的话,家属每天要拿出半天的时间护理家人,这是基于日本政府长护服务使用者而得出的数值,长期护理老年人给整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根据人本官方统计,超过340万企业员工要边工作边照护家人。
此外,每年有10万人左右为了专注护理家人,其中8成左右是女性,年龄50岁以上的超过半数。这些人最后不得不辞去工作。长期护理加重了家庭负担是现实情况长期护理负担是无法仅靠国家制度及其配套服务而得到缓解的,特别是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不仅会进一步加重家庭负担,还将形成深刻的社会问题。老龄人口的长期护理致使整个社会生产力下降,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长期护理体系是重中之重。
3.认知能力障碍患者的增加
根据日本内阁府官网《令和3年老龄化社会白皮书(全体版)》和第一生命研究所 《认知能力障碍惠者所持200万亿资产的末来》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认知障碍患者大概602万人,患病率高达16.7%,到2050年这一人数预计超过1000万人,即高龄人群中每4人就有1人患有认知能力障碍。这己经成为日本严重的社会问题。
4. 金融资产的老龄化
认知障碍带水的社会问题对老龄人口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日本,60岁以上的老人持有家庭资产60%以上。根据第一生命研究所《认知能力障碍惠者所持200万亿资产的末来》的预测,随着认知障碍患者的增加,认知能力障碍高龄患者所持有的金融资产预计高达215万亿日元(约为12万亿人民币),相当于全日本个人金融资产的10%,这意味着大量金融资产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为此,日本建立了《成年人监护制度》,法定监护人可以代替认知障碍患者进行资产管理。但由于在该制度下,法定监护人的权利有限,而且还有滥用权限的风险。因此,在日本这一制度的利用率只有2.3%,金融资产老龄化将成为今后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不足
1、急需解决的问题
日本的长护险制度从2000年开始运行,己经有20年历史,2008年和2012年又对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两次改革。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是典型的社会强制险模式,由法律强制实施,保险出资责任由国家、企业、个人分担或者由国家、个人分担。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被保险人数增长了31.08%,即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扩大了三分之一,这表明长期护理制度获得了日本公民的认可。从2000年起,日本第1号被保险人的增长速度比较稳定,增长率都在3.5%以下。(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即为该制度的第一号被保险对象;40-64岁之间加入了某一种医疗保险的现役劳动者,即为该制度的第二号被保险对象)
日本的长护险制度规模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扩大,需要长护服务人数是制度早期的3倍。长护险制度的资金,一半来源于税收,一半为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现在的个人支付保费水平为最初的2倍,而且护理服务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从原来的10%最大提高到了30%。在此情况下,保费基本没有可提高的空间。
此外,长护业务从业人员的不足也限制了该制度的发展,目前从事长护业务的人数为190万人,未来护理人才缺口将达到50万。日本长护险制度面临困境,维持老年人的健康己经成为非常重要的社会课题。
2、长护服务的实际情况
根据日本寿险文化中心《令和元年生活保障相关调研》显示,日本长护服务每月个人负担乎均金额为4300元左右,60%的服务周期在三年以上,平均为54.5个月,平均每1个人的服务费用总额约为28万日元。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无法全部涵盖包括餐费、日常生活费、住宅修缮费、养老产品购买费、来往长护设施的交通费、长护设施的餐费和居住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因此,有59.1%的日本国民认为“仅依赖政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许多人担心无法应付长护服务的费用支出。
日本商业保险参与长护领域的实践
1、随着老龄人口护理问题开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早在1989 年,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公司开发了业内第一款长护费用补偿保险。
2000年开始日本政府推出长护险制度,但目前日本长护险制度并没有把所有的风险都赔偿到位,保障内容有限。因此,日本消费者最近多开始考虑投保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2、日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对于政府提供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更为全面,比如因为长护导致无法就业的风险专门开发相关保险应品。
有些人为了护理家人而停工或工作时间变短,从而导致家庭收入减少。当员工为了护理家人而休假停工时,可以赔偿企业的部分损失,包括该员工的社保费用、替代人员的招聘费用等。除了有长期护理需求的本人,这类保险产品更多的是为其家庭、雇佣方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3. 专为认知障碍患者和家属开发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且此类产品对已经确诊患有认知障碍患者也可投保。
该类产品覆盖认知障碍患者在失踪时的搜救费用、事故赔偿费用以及本人受伤等情况。值得关注的是,这类保险产品并不赔偿医疗费用,而是赔偿日常生活中可能因为认知障碍而产生的各种相关损失。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以区域为单位,对认知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统一投保该产品,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地方管理能力。
4. 同时,对于认知障碍患者的财富管理,日本保险公司积极推行家族信托,也就是子女代替父母管理财产。
与成年人监护制度不同的是,家族信托不仅可以委托给能够信任的家庭成员,而且可以作为有效遗嘱,近几年很受日本国民的关注。
由于家族信托设立过程复杂,时间和费用的成本比较高,至今无法得到普及。家族信托可以大大降低未来金融资产老龄化的风险,日本保险公司也在探讨将家族信托服务和保险应品的有机融合,形成一种新的服务模式。
5. 推动企业“健康经营”是日前日木最受关注的经营理念,其核心内容是从企业经营视角改善公司内部制度以及环境,促进员工自发进行健康管理。
所谓 “健康经营”是指,以为员工创造充满活力的劳动环境是企业经营源泉为主导思想,从企业经验的视角促进员工自发健康管理,并制定相应战略方针的企业活动。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现状及
主要问题
在我国“未富先老”的背景下,老年人消费能力不足使得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无法转变为有效需求,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尚未形成。在我国“未富先老”的背景下,老年人消费能力不足使得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无法转变为有效需求,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尚未形成。
1、随着中国人口结构转变逐步完成,家庭规模逐渐缩小,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正在改变。与此同时,我国老年人单独居住(独居或与配偶居住)的比例快速上升,这些都使得传统的由家庭承担的老年人照料功能逐渐弱化。
2、快速的老龄化使得我国面临未富先老的挑战。我国在保基本、广覆盖、低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起养老保障制度,老年人由于养老金收入微薄而消费能力不足,长期护理服务需求由于无法转化为有效需求而难以释放。
3、我国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筹资体系并未建立起来。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表明,设立长护险有助于解决失能老年人住院引发的过度医疗问题,减少医院“占床”现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同时能够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护机构、护理员培训机构,拉动就业。
我国于2016年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出现了,试点地区对失能人员的评估标准各异,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体系;覆盖人群大多仅限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保障对象仍以重度失能人员为主;试点地区尚未形成引导养老服务体系主体分工的长护险制度框架等问题。
相比于日本护理保险的发展,中国的基础社会保险以及护理保险相比于如今的日本仍有较大的差距。
即时如日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到如此之高的水平,仍然无法满足国民的需求,让然需要通过更加灵活、定制性高、保障范围更广的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的诸多不足。更何况,相比于日本护理保险的发展,中国的基础社会保险以及护理保险相比于如今的日本仍有较大的差距。
目前我国社会保证整体比较基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问题。如何应对老龄化社会,确实是非常难的课题。只有在合理完善的法律环境下,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加上数字化科技,并且每个家庭和整个社会都付出努力,才可能越过老龄化这座大山。
还没有任何评论,你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