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家-小保咨询
保单 = 养老财务规划  
锁定养老社区的  
入住权益确认函=养老生活安排(养老社区+专业照护服务)  
1份  
的保证入住权  
2份  
的优先入住权  
的优惠入住权  
VIP专属权益(可选、限量)  
投保人本人被保险人本人  
保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向养老社区提交正式入住申请并通过评估后,  
实际入住申请社区或同等条件的其他社区  
18个月内保证入住养老社区指定区域(活力区)  
可承继, 当投保人先于被保险人行使该权益并实际入住养老社区后身故  
的, 被保险人可承继保障入住的行使资格, 再行使一次。  
如发生投保人变更的, 变更  
保险合同有效情况下,终身有效  
后的新投保人能够行使原投保  
人未行使的入住权益。  
保险合同有效,退保则不再享有入住权  
交费期已满且累计已交保险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符合养老社区入住年龄、身体机能等方面的评估条件  
投保人、投保人配偶、投保人的直系亲属、投保人配偶的直系亲属  
或投保人指定的其他自然人  
在提交正式的养老社区入住申请并通过评估之日起,该权益享有人  
可获得相比于非保险客户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入住权利  
2份可同时使用,每份限行使一次  
保险合同有效,退保或减保后累计已交保费和应交保费的总额低于  
2
00万,则不再享有此项权益  
符合养老社区入住年龄、身体机能等方面的评估条件  
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人配偶、投保人的直系亲属、投保人配偶的直  
系亲属或投保人指定的其他自然人  
月费优惠: 该权益享有人在实际入住养老社区期间, 所需缴纳的基础月  
费按照养老社区届时规定的基础月费的95%支付  
配偶同住:权益享有人的配偶申请并通过评估后, 可与其入住同一居室,  
配偶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养老社区届时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  
入住期间一直有效  
保险合同有效, 退保或减保后累计已交保费和应交保费的总额低于200万,  
则不再享有此项权益  
符合养老社区入住年龄、身体机能等方面的评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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