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性化的服务为客户带来转机
日期:11月 10, 2020浏览次数 :1,756 次浏览栏目 :行业资讯
这是来自大童保险顾问真实的经历,全文以第一人称视角我来记述:
很多保险前辈们这样说过,当客户拿到理赔款感谢你的那一瞬间,是我们最能感受价值的时刻。
我还不曾有过这样的感动,但这一次帮助朋友解决了保险难题,我和朋友一样地感动,因为我深知这份保险对于不能再购买健康险的人来说,延续它有多么的重要。
(为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我以朋友称呼这位被保险人,一切信息简单化)
某日,A朋友致电我,说她先生的医疗险(众安保险的尊享e生2020版医疗险)理赔过后就被解约了,问我能否重新购买其他公司的医疗险。我问是什么疾病理赔、什么原因被解约的?
得知是肺原位癌理赔,理赔过程中众安查到医保本上有四年前糖尿病的开药记录,但购买此医疗险时并未如实告知这个情况。
有过投保经历的朋友应该知道,糖尿病是不能购买医疗险的,加之购买时没有“如实告知”,那么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也是正常的。
《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现在不乏有些公司因为未如实告知一个部位的病症,而拒绝另一个完全没有关系的部位的理赔案例。最终,众安解除了合同,但给付了A先生的肺原位癌手术费用,还算是人性化。
A先生的医疗险不是在我这里购买的,经了解,A先生四年前开的糖尿病药是帮别人买的,但时过太久,早已忘记有过此事,投保时也就没有想起来要告知,也就是说这个记录是“医保本外借代开药”的性质。
医保本外借,大多数保险公司是不接受的,本质上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有一些公司接受提交详细资料“自证无病”。
众安曾经问过A先生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最有效的是当时开药的医生出具证明,但A先生无法提供,所以只好解除了合同。
或许确实是提供证明有很大难度,更主要的是A朋友夫妇并不知道肺原位癌的理赔意味着A先生再也不能购买任何健康险了,直到A朋友来问我才得知这个情况,而此时保单已被解约。
一个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理赔后线,见不到工作人员、只能和热线通电话的虚幻的存在,这样的结果也是经常听说的纠纷案例之一吧,差一点就以“未如实告知被解除合同”结束了。
但我还是不甘心地给众安打了电话,询问有什么办法让A先生的医疗险继续有效。热线回答我,已经终止了的保单是不能再恢复的。
我说,规则是人定的、保险合同也是人编制的,这位客户的情况是……,为什么就不能人性化地去考虑呢?比如说,如果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糖尿病、为什么就不能延续保单?
据我的经验,众安热线的回答都是制式化的,一切按照“标准答案”回答客户,这也是现今的服务行业缺少“人性化“”服务的一个表现。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热线工作人员答应反馈给后台核保部门。
几天后我收到后台的来电,说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尝试恢复保单:
1、当时帮开糖尿病药的对方的病历,以证明确实有这样的人存在。
2、被保险人连续3年的体检报告(最近3次的),实在没有的话至少也得有2次的,要包含血糖(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指标)、糖化血红蛋白这2项糖尿病指标。
4、这次手术期间的检查结果里葡萄糖超标,如果能提供现在的血糖(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指标)、糖化血红蛋白数据更好。
希望,有了一线。随后,A先生把收集好的材料发给了我,还写了一份非常详尽的说明文件。我和A先生商量着把说明文件很仔细地做了修改,逻辑严谨、言简意赅,着重说明了以下几点:
1、前后跨度9年、每2年一次的体检报告显示所有的血糖指标均正常。
2、帮开药的朋友病历,里面还有一个和A先生代开药名称一致的药名。
一周后,众安来电确认了一些事项,又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众安的电话,说A先生的复效申请通过了,保单已恢复效力。
众安是百万医疗险的鼻祖,理赔服务和产品是有口皆碑的,作为互联网保险公司,这次的沟通处理值得点赞。
公司再好、产品再好,没有“人”的服务的话,一念之差可能就会是完全不同的结局。A先生的理赔由我们大童上海好赔专员代办、保单的延续不可或缺的是我们的专业和高度的责任心。
愿保险保护好每一个家庭尽量不被意外和疾病改变生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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